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44) |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对被审查调查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第四十四条 审查调查期间,对被审查调查人以同志相称,安排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
【释 义】
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审查调查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定。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查调查工作首先是思想政治工作,体现纪律审查的本质,必须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纪律审查的对象都是党员,监察调查的对象也多具有党员身份。在审查调查期间、未作出处分之前,被审查调查人是犯错误的同志,仍是党员,要以同志相称。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章党规党纪从灵魂深处教育、唤醒被审查调查人,促其真心实意地反省自身错误,真正知错认错悔错,这样才能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而不是简单地查清问题,把干部处理了。在审查调查中,通过安排被审查调查人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通过让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觉悟,通过让其回顾自己偏离正确人生轨道的错误历程,对自己跌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的思想根源进行深刻剖析,有利于被审查调查人端正态度,促使其反省、认识错误,及早如实地向组织交代问题。审查调查组在已经查清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调查人同意组织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后,还应当要求被审查调查人亲笔写出忏悔书。忏悔书的内容包括主要违纪违法问题,主观原因剖析,对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改正措施,警示、教训和建议等。要求被审查调查人写出忏悔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特色,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成果,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综合效果。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运用政策、把握政策的能力。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