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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政 警 句

     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隋 王通《中说 王道篇》

     心如规矩,志如尺衡,平静如水,正直如绳。——汉 严遵《道德指归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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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规定
重要监督事项报备表说明
2019-09-23 09:25     (点击: )

关于填写商丘师范学院重要监督事项

事前报备表的说明

1.网上报备流程:登陆协同办公系统——工作流——我的工作——新建工作——纪委——报备表;

2.各有关单位在进行重要事项报备时,应严格履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行重要监督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校纪发〔2019〕5号)报备程序,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向纪委监察处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事项单位即发生事项的立项和主办单位。例如:职称评审和人才招聘事项由人事处负责报备,招标采购项目由立项单位负责报备;

4.事项单位负责人在通过网上办公系统申报时,事项责任单位意见栏务必由事项单位具体负责人填写意见后,方可传给纪委监察处;

5.其他发生在报备制度通知要求范围外的事项,事项单位认为应该申报重要事项的也要申报;

6.报备事项具有项目编号的务必将编号填写准确,事项无项目编号的由纪委监察处负责编制填写;

7.本说明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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