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商丘师范学院重要监督事项
事前报备表的说明
1.网上报备流程:登陆协同办公系统——工作流——我的工作——新建工作——纪委——报备表;
2.各有关单位在进行重要事项报备时,应严格履行《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实行重要监督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校纪发〔2019〕5号)报备程序,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向纪委监察处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事项单位即发生事项的立项和主办单位。例如:职称评审和人才招聘事项由人事处负责报备,招标采购项目由立项单位负责报备;
4.事项单位负责人在通过网上办公系统申报时,事项责任单位意见栏务必由事项单位具体负责人填写意见后,方可传给纪委监察处;
5.其他发生在报备制度通知要求范围外的事项,事项单位认为应该申报重要事项的也要申报;
6.报备事项具有项目编号的务必将编号填写准确,事项无项目编号的由纪委监察处负责编制填写;
7.本说明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