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校纪委在应天楼511西会议室召开保密重点工作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具体落实举措。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
纪委副书记路利传达了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保密重点工作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从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永春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监察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二要严格对照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排查检视,及时整改到位,将保密要求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三要严格纪检监察内网及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加强日常运维监管,落实“旁站陪同”制度,及时排查隐患,筑牢安全屏障,实现保密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来源:校纪委 审核:任鸿敏 编审:景坤玉 签审:路 利)